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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不动产登记政策推进的法治意涵探析

比玩 比玩 发表于2026-01-11 10:32:41 浏览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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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多地乡村集中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一现象并非“突然”,而是国家法治化进程与产权制度深化改革的必然步骤,其背后蕴含着清晰的法律逻辑与深远的政策导向。

从法律体系构建视角观之,统一登记是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法定要求。《物权法》及后续《民法典》物权编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长期以来,部分农村地区存在权属来源不清、面积不准、登记信息不全等问题。集中办理不动产证,正是将农村不动产纳入国家统一登记体系的法治实践,旨在通过法定程序确认物权,终结权属模糊状态,从根源上减少因界限、权属引发的邻里纠纷,为每宗土地和房屋颁发“法律身份证”。

乡村不动产登记政策推进的法治意涵探析

此轮工作的推进,直接呼应了国家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明晰的产权是盘活农村资源要素的前提。确权登记颁证,是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改革、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与流转、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基础性法律保障。它为后续可能涉及的抵押融资、入股合作等市场化行为提供了可信赖的权属凭证,使“沉睡的资产”有望转化为“流动的资本”。

从政策执行时序看,此项工作经过多年试点与铺垫,现已进入全面深化与收官阶段。国家层面早已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完成了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地方层面的地籍调查、历史资料整理等前期工作也已持续开展。当前看似“集中”的办理,往往是前期工作积累后的成果显现,是政策从试点走向全面覆盖的体现,旨在最终实现城乡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登记机构、登记簿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管理目标。

这也是回应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诉求的积极举措。确权登记能有效保护农民在征地拆迁、权益流转中的合法利益,使其物权在受到侵害时,可凭借权属证书寻求明确的法律救济。同时,统一登记有助于规范农村建设管理,为查处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提供精准的产权管理基础。

乡村集中办理不动产证,绝非权宜之计或孤立事件。它是我国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标志着农村不动产管理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新阶段。此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将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石,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稳定而长久的制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