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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婚假未予13天应如何依法维权

比玩 比玩 发表于2026-01-10 22:32:41 浏览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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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劳动者依法享有婚假权益,但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予13天婚假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此类权益受损的情形,劳动者需明晰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寻求解决。

需准确理解江苏省婚假的法律依据。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三天。该规定具有强制性,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所有用人单位。婚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以内部规章制度、行业惯例或岗位特殊性为由,缩短或取消法定婚假天数,均缺乏法律依据。

江苏婚假未予13天应如何依法维权

当遭遇婚假天数不足时,劳动者应循序渐进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内部沟通与证据固定。优先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人进行正式沟通,明确指出《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具体条款,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同时,注意保存好结婚证、请假申请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明确拒绝或缩短假期的书面或录音录像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这些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第二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若沟通无效,劳动者可携带相关证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补足假期或支付相应补偿。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若行政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劳动者可在法定时效内(通常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事项可明确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婚假期间的工资报酬(通常可参照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主张)或安排补休。

第四步,提起诉讼。如对仲裁裁决不服,或符合直接起诉条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最终确定权利义务。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保持理性、依法行事。值得注意的是,维权时效应予以关注,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部分用人单位可能采取变通方式,如将法定婚假与年休假、调休假等混合安排,劳动者需仔细甄别,确保核心的13天法定婚假权益得到保障。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婚假政策的落实不仅关乎个体权益,也是社会尊重婚姻家庭、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体现。用人单位应主动遵守法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者权益意识的提升与依法维权行动的开展,共同推动着劳动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落地生根。

面对婚假权益被克扣的情况,劳动者不应沉默。通过知法、用法,积极且有序地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渠道,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的有效方式。社会各方亦应持续努力,营造尊重法律、保障权益的良好用工环境。